本所隸屬於航空警察局台北分局,於民國六十二年三月一日奉准設立台中分駐所成立
於台中水湳機場,維護機場內之安全工作,協助疏導中部各縣市之人員進出機場,並於
民國九十三年三月五日因機場因應國際航線之需求遷移,乃遷至台中縣沙鹿鎮清泉崗國
際機場,本所執行民用航空業務時,並受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台中航空站之指揮監督。
《組織》
本所置所長、副所長、制服員警及安檢人員若干名。
《職掌》
依本局組織條例第二條規定,本局掌理事項如下:
1.民用航空事業設施之防護事項。
2.機場民用航空器之安全防護事項。
3.機場區域之犯罪偵防、安全秩序維護及管制事項。
4.入出國境旅客證照之查驗及外事處理事項。
5.搭乘國內民用航空器旅客、機員及其攜帶物件之安全檢查事項。
6.國內民用航空器及其載運貨物之安全檢查事項。
7.機場區域緊急事故或災害防救之協助事項。
8.民用航空法令之其他協助執行事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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